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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育(本科)
数学教育(本科)  专业代码:A2070102

培养掌握数学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数学教学研究能力和应用能力的中小学数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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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报考对象
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主考院校

课程设置

提示:江苏自考将停考数学教育(本科段)专业,从2018年5月起数学教育(本科段)专业,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

专业名称:A2070102  数学教育(本科段)    

主考学校: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4 29790 高等几何★ 5
5 02014 微分几何★ 4
6 29789 常微分方程★ 5
7 0201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 7
8 02013 初等数论★ 5
9 02011 复变函数论★ 5
10 03204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二)★ 5
03205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二)(实践)★ 1
11 02018 数学教育学★ 4
12 02009 抽象代数★ 6
13 02012 实变与泛函分析初步 6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5
29767 基础教育概论 4
28122 数学史与数学方法论 5
14 30660 数学教育教育实习(6周)(不计学分)
15 10218 数学教育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73学分

 

说明:

 

1.关于公共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请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2015版)第11条。

 

2.考生毕业前需根据自身情况完成6周的教育实习。各类考生(含在职教师和在读师范生)均需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

 

3.新计划中加“★”课程为必考课程,已通过的原计划课程必须按上表的对应关系进行替代,已通过的原计划课程在新计划中未有对应课程的毕业时计算课程门数和学分(不含原加考课程),考生毕业时应通过不少于13门课程(不含教育实习、毕业论文),总学分不少于73学分。

 

4.按原计划考试尚未毕业的考生,如不选考英语,其通过的“28002基础教育概论”课程只能替代新计划中不考英语的换考课程“29767基础教育概论”;如其选考英语,则其通过的“28002基础教育概论”课程在毕业时可计算课程门数,并按原计划计算学分。

 

5.按原计划考试尚未毕业的考生,如不选考英语,已通过的“28122数学史与数学方法论”课程只能替代新计划中不考英语的换考课程“28122数学史与数学方法论”;如选考英语,则已通过的“28002基础教育概论”课程在毕业时可计算课程门数,并按原计划计算学分。

 

(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就业方向
1.IT业职员;2.商务人员;3.教师类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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